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835.“我父亲的灵魂与这童子的灵魂相连”表当有更紧密的联结时。这从“灵魂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灵魂”是指生命,因而“这一个的灵魂与另一个的灵魂相连”表示这一个的生命与另一个的生命紧密相连。因此,所表示的是有更紧密的联结,也就是说属灵良善,即“以色列”与源于这良善的真理,即“便雅悯”的更紧密的联结。至于良善及其真理联结如此紧密,如同这一个的灵魂与另一个的灵魂紧密相连,情况是这样:人的心智,即真实的人自己和人的生命所在之处,有两种官能,一种是给信之真理配的,另一种是给仁之良善配的。给信之真理配的官能被称为理解力,给仁之良善配的官能被称为意愿。为叫人能成为人,这两种官能必须构成一体。
但如今,这两种官能完全分开了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:人能理解某事是真的,却不能意愿它。因为人能在他的理解力中看到,十诫是真理,取自圣言的教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理;事实上,他还能利用自己的理解力去确认它们,甚至去传讲它们。然而,其意愿却与这些真理相悖,他的行为因此也是这样。由此明显可知,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是分开的。然而,它们是不可分开的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知:当他进入来世时,如果它们分开,那么理解真理会把他提升到天堂,而意愿邪恶则会把他拽下地狱,从而使他悬在这二者之间。即便如此,构成他实际生命的意愿会把他拽下来,从而不可避免地把他带入地狱。因此,为防止这种事发生,这两种官能必须联结在一起。这种联结通过重生由主实现,即通过信之真理植入仁之良善实现。因为如此人就通过信之真理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,通过仁之良善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;这赋予他构成一个完整心智的两种官能。
10307.“你们所要作的香,不可按这调和之法来为自己作”表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的这敬拜绝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爱。这从“香”、“按这调和之法”和“不可为自己作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香”是指敬拜(参看10298节);“按这调和之法来作”是指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,因为“按这调和之法”意味着用同样的香料制作,这些香料,即拿他弗、施喜列和喜利比拿,表示在其适当次序中的教会的神圣真理(10292-10294节);“不可为自己作”是指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功用,因而应用于人自己的爱。因为凡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事,都为了自己的爱而做的。此处之所以表示这种应用,是因为经上说他们为自己作这香。
有必要说明这一切是何情形。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都关注两种爱,即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。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皆源于由神性真理本身构成的圣言,而整部圣言系于这两种爱,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(22:37)、马可福音(12:30, 31)和路加福音(10:27)。这些地方说,一切律法和先知书都系于它们;“律法和先知书”表示整部圣言。但将神性真理或教会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则恰恰相反。人通过如此行而从主转向自己,也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,成为那里的灵人当中的一员。因为地狱里的人在背后拥有主,在脸前拥有自己的爱。事实上,当被天使观之时,他们看上去是颠倒的,头朝下、脚朝上。
当神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时,它们就不再是真理,因为把它们应用于这些爱就会允许邪恶进入它们,而邪恶会败坏它们,使它们看上去就是虚假。这种人若被告知,他们不应以这种方式,而应以另一种方式来对待并理解真理,就不愿去理解它;事实上,有些人无法理解。因为说违背人自己的爱所确认或强化的原则或假设的话,就是说违背这个人自己的话;因为这是违背由他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。在圣言中,经上多次论述了那些通过应用于自己的爱而歪曲真理、玷污良善的人;在那里,尤其在启示录,经上论述了巴比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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